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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量:


#1

 

学校通知

The school notice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 号),定于 2021 年 4 月至 10 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国家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国家总决赛 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为此,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大赛广州大学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校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02

校赛时间

2020 年 5 月 30 日


03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党委统战部、学生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团委承办单位:广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协办单位:广州大学创业研究院、广州大学创萌俱乐部 

(二)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主任:魏明海组委会副主任:聂贵新组委会委员:教务处、党委统战部、学生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党委统战部、学生处、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科研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与实施小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04

参赛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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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 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 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 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 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 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 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 2020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 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大赛面向广州大学全体在读和毕业 5 年(含)以内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职在编教师(师生共创组)。 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年 3 月 1 日之后出生)。 

6.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团队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7.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05

赛道安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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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 “红旅赛道”),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主赛道或红旅赛 道比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 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1.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 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 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 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 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8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 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 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 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 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8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8- 6 -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 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 内的学生(即 2016 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 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 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 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 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 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5.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 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 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 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6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 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 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6 年 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二)红旅赛道

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 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 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 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 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 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 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 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 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 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 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06

赛制、赛程与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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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赛采用初赛、复赛、决赛三级赛制。初赛为各学院对本单位上交的参赛项目资料(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评审,依据评审结果产生晋级复赛的项目。复赛邀请历届国赛省赛校外资深评委和相关行业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通过网评方式产生晋级决赛的项目。决赛采用现场公开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参赛报名(5 月 9 日 24:00)。各学院负责动员及组织本单位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参赛团队于 5 月 9 日 24:00 前登录 “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org.cn/)进行报名,按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填报。 

(二)校级初赛(5 月 16 日 24:00)。各学院对本单位上交的参赛项目资料(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进行院级评审,可采用多种评审方式,如通讯评审、现场评审等,依据评审结果产生晋级复赛的项目。各学院推荐晋级复赛的项目数量要求不少于 3 项,不多于本单位项目申报总数的 8%(项目申报总数以系统 数据为准)。 

(三)校级复赛(5 月23 日 24:00)。复赛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由校赛组委会邀请历届国赛省赛校外资深评委和相关行业专家按照评审规则对参赛项目资料进行线上评分,最后将依据综合评分选拔出前 60个项目晋级决赛,角逐金银奖。 

(三)校级决赛(5 月 30 日)。校级决赛采用现场公开路演答辩的方式进行,决出校赛金银奖。高教主赛道和红旅赛道设置金奖 20 个,银奖 40 个,铜奖 120 个,另设单位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从校赛获奖项目中遴选项目推荐参加省赛、 国赛。 



07

评审规则

详情查看并参考附件 1。

注:点击本推文“阅读原文”可下载附件(提取码:tmtw)


08

参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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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院发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二)材料报送 

  1. 校赛参赛资料提交要求

  (1)项目计划书。参赛项目必须提交完整项目计划书一份 (竖版 PDF 形式,页面大小为 A4)。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可作为附录材料置于计划书主体部分后,如附录页数过多须适当压缩或删减。

(2)校赛报名表。在大赛系统报名时,将《校赛报名表》 放置在计划书的第一页,与计划书合并提交。

(3)项目 PPT。晋级复赛的项目需要提交进一步的参赛资料:项目介绍网评版 PPT。

 2.资料提交方式

 (1)大赛系统提交。参赛项目一律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org.cn/)进行注册报名参赛并上传参赛资料。校赛报名截止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在后台下载参赛项目资料,在此之前,团队可修改重新上传参赛资料。

  (2)校赛参赛登记和初赛评审。为了让各学院及时掌握 本单位参赛团队信息,安排初赛评审,请参赛团队在校赛报名 截止之前(5 月 9 日 24:00 前)把《校赛报名表》(附件 2)- 11 - 和《项目计划书》打包以“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参赛登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文件,提交给各学院赛事负责老师 进行校赛参赛登记。(各学院赛事负责老师名单将会在学生交流 QQ 群中公布。) 

  (3)晋级复赛项目名单及参赛资料提交。晋级复赛项目 需要提交项目 PPT,由学院评审结果出来后,请赛事负责老师尽快通知本单位晋级复赛的项目团队准备 PPT,并于 5 月 16 日 24:00 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晋级复赛项目的《校赛报名表》(附 件 2)、《项目计划书》、《项目 PPT》及《学院校赛复赛晋 级项目统计表》(附件 3)电子版汇总打包发送至大赛组委会 “互联网+大赛”邮箱 cxcyh@gzhu.edu.cn。 

(三)大赛联系人 

请各学院将本单位大赛负责人员和项目指导老师联系方式表格(附件 4)于 4 月 26 日(星期一)16:00 前 OA 至教务处 创新教育科刘荣英老师(联系电话:39366121)。校赛最新动 态请关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http://cxcy.gzhu.edu.cn/);微信公众号(广州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1.请各学院大赛负责领导、赛事负责老师各 1 名以及项目指导老师若干名加入 QQ 群(群号为 343429967),便于学院赛事工作沟通及项目指导交流,须实名入群(备注:学院+姓名)。

2.请各参赛学生加入 QQ 群(群号为 446227562),便于参赛者自由组队、接收最新赛事通知以及信息交流,须实名入群(备注:学院+姓名)。



#2

 

系统报名(5月9日前)

System to sign up

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本学院在校生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报名, 参赛团队于 5月9日24:00前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https://cy.ncss.org.cn/  )进行报名 ,按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及要求填报。


#3

 

提交报名表和商业计划书

(5月6日前)

The school notice

请以年级为单位(研究生统一)在 5月6日前 将参赛项目的《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州大学校赛报名表》(附件2)、《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澳门新葡萄新京8883校级初赛项目统计表》(附件3)及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4)电子版汇总打包发送至澳门新葡萄新京8883科创中心创新创业部负责人邮箱:

 zhengxiaoxian0408@163.com 

(参赛队伍将《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州大学校赛报名表》(附件2)和《项目计划书》(附件4)打包以“第七届互联网+大赛参赛登记+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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